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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刘新颖
1月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督促监护令送达暨观护帮教委托签订仪式,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司法社工到场参加。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三人的积极悔改予以肯定,告诫其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监督,希望他们能敬畏法律,珍惜机会,重拾信心,展望未来。
承办检察官还依法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进行亲职教育。长安区检察院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签订《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协议》,确定考察期内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扶考察,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定期思想汇报、面谈等形式对其开展帮教服务。
“下一步,长安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等职能,注重协作联动,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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